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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归兴趣,约翰不会白白花费时间留在这个小镇研究这种事情,他只是对未知事物来了一点兴趣罢了。
为了能让雪莉更快的完成他交待的事情,约翰只能向对他有好感的服务员小姐再一次借伞。
有了伞的雪莉心情不错的离开了。
向服务员小姐随便应付了暂时离开的理由,约翰在表面撑着屏障也离开了,两人的方向都不一致。
在离开城镇的时候,约翰遇见了几天前遇到的4个新手冒险家,他们冒着雨前行,行为偷偷摸摸,似乎害怕谁发现他们一般,方向似乎是在往山的另一边前进,哪里的话,约翰记得是拉拉小镇。
离开橙子镇不远后,见四周没人,约翰也不在限制自身的力量,撒腿狂奔,速度堪比一匹全速前进的马,泥泞的道路上留下他一个个脚印。
按照地图上的标注,约翰要去的一个盗贼团离这里很远,至少要翻越十座大山的路程,正常速度来算,一般人大概要花几天的时间才能到。
不过,像是约翰这种快马加鞭,昼夜不息的前进速度,大概一天以内就能到达了。
本来他还有更快的方式,对自身使用漂浮术,以飞行的姿态飞过去就行,但害怕被大自然的力量“雷”劈到,他还是决定老实的用跑就好,要是被雷劈到,怕不是要灰飞烟灭。
这个世界的雷可是拥有不同寻常的威力,说是神的一击都不为过,他可不想冒生命危险。
………
跨过大山,越过大河,跑过茂密的树林,躲避凶兽的追击,不分昼夜,约翰终于在第二天来到了另一个城镇。
这里是南下的区域,远离了神圣帝国的边境,一直朝着首都的位置靠近,虽然距离还很遥远,不过只要在花一些时间的话就能到达。
令人厌烦的下雨天气在这里荡然无存,只有正常的蓝天白云和太阳,一路上的风景风和日丽,行人时不时就能遇到几个,比起边远地带,这里的人类生活气息更加浓郁。
约翰需要剿灭的盗贼团在这个城镇的另一边,也就是说他要路过这座城镇。
因为巫妖不需要休息,约翰理所当然的不做停留,他选择路过。
在离开之前,为了不引人注目,他还是决定买一匹马在说,要是用跑的话,肯定会引人注目的,像是之前那样……
同时,他也察觉到一路上跑的太快,过了没雨的地方,屏障也跟着忘记开,导致一路上的灰尘全粘在衣服上,整个人看起来像是拾荒的流浪人一样。
虽然很不情愿,但注意形象是一个人类的基本素养。
租了一家旅馆,顺便洗一个澡,将人皮洗干净,又换了一身衣服,完事后,就离开了。
离开这座不知道叫什么名的城镇,骑着马,速度自然比不上他用跑的,不过为了隐藏身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终于,大道的分叉口延伸的隐蔽小道,无视插在地面上饱受风霜的警告牌,约翰来到一座山的山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