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呢,你虽然文化不行。却是一个英勇杀敌的好兵。那这样的士兵虽然不能做军官,但却可以做兵王。所以,破阵士之上,还有各级军士长的军衔。总之,一级军士长的待遇可以和少将敌体。也算不亏待这样的特殊人才了。
第四道命令:殖产兴业令。
这是为了在将来对世家大族动手时,避免世家大族利益受损太多,又找不到新的生发门路,只能拼死顽抗的情况出现。而专门提前发布的一道命令。
具体内容是:
其一,划定新成立的大雍州为国家手工业基地和未来的工业作坊基地。在这个区域内从事各类产业,在税收上有着极大的优厚补贴。
这样做的目的,当然是要人为的催生出一个强有力的经济、工业中心。以此加强中央政府的力量和对周边区域的吸引力,防止后面的分裂主意抬头。
用后世朱尔典形容民国乱世局面的话就是:中国没有成套重工业,更没有全国性的重工业中心,所以军阀要独立于中央之外生存变得非常容易。
所以关彝和刘谌一开始就说明:组建大雍州(陕西南部,河南大部以及山西内蒙古矿产集中部,这是汉末三国时代华夏最精华的区域),在大雍州里不分封任何诸侯,并且把各种产业都尽可能的集中到这里。
其二,开放部分民生用品,如肥皂、蜡烛、高度酒、牙膏、牙刷等的生产技术。欢迎各个世家投资并在大雍州之内建厂。
其三,推广油菜花、甘蔗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并无偿提供榨油、制糖技术——未来我是要清查户税,清理隐藏人口的。你世家的利益肯定受损,但是呢,你可以改种经济作物嘛。世家有土地,有人才,有知识,有销路。改种经济作物,获得的收益不比以前种粮食少啊。
至于粮食问题,嗨,那是自耕农的事情。以关大司马的性格,未来关东八州清查户税完成后,季汉十一州的人口是必须上千万的。那时候有的是农民纳粮完税——再说了,现在你们世家的土地大都用来种粮食,国家又能从你们手里收到几石?所以你们改种经济作物,在自身收益得到提高的同时。国家的粮食储备也不会受到太多影响。
其四,修改商税。商税的抽取,只收起运税和落地税两项。根据货物种类不同,抽取的商税大约是货物本身价值的20%到50%。其余路途关卡一律取消——各地地方官为了地方财政宽裕一点,日子好过一点,必定拼命的善待商人。
其五,控铁令。这里的铁是泛称,其实指代的是一切金属。这道命令的主要内容是国家掌控一切金属矿区,严禁私人开采,更不允许掌控矿场:未来,像复兴社这样的国策集团,在利用民生轻工业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后,必须要向重工业进军。
其五,筑路令。国家将在农闲时节,组织各地百姓修整道路,以长安、雒阳、成都三城为中心,花三十到五十年时间,尽量的把各郡郡治所在用水泥道路链接起来。如此,商业繁盛才有基本的保障。
当然,以上的四道圣旨,其震撼度和后面这一项比起来,都不算什么了。
西元274年十二月十五日,刘谌、关彝、李密联合署名,颁布了划时代的《大汉宪章》。
在这部国家大宪里,从法律意义对国家、民族、皇帝、皇位传承、国家机构、地方组织、国人的权利和义务都做了一个纲领性的规定或者指导意见。
这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汉族的概念。
《大汉宪章》详细说明,汉族之名,根源于汉朝。汉朝之名,源于高皇帝当年被封为汉王。而汉王之所以为汉王,是因为封地在汉中。而汉中之得名,是因为汉江。汉江之得名,乃是因为在远古时代,古代先贤就注意到:长江、黄河都是西东流向,而汉江却是南北流向并沟通黄河长江。所以,古人把这条南北流向的大江称为汉江,就是以此指代天空中浩瀚的银河。(诗经:倬彼云汉,昭回于天、维天有汉,监亦有光)
故而,汉者,瀚也。汉族者,银河一族,浩瀚之族,无垠之族,永恒之族。
《皇汉宪章》之下,还有《大汉民法》、《大汉刑法》、《大汉诉讼法》等汲取了罗马法、波斯法的精华,并结合本国本族实际,在各国学者的努力下,耗时三年才修订完毕的各类法律法规。至此,李密这位最高法院第一任最高法官,才变得名副其实。
在以上这些划时代的指令之后,还有一道看起来不太起眼,但却让关东世家心惊肉跳的圣旨:凡是今年有人在九品中正制中被评选为中中及以上的,其人所在家族的族长,于归元四年三月五日,到长安城内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