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先生站起了身,说:“带你去个地方。”
汽车越驶越偏僻,林准易越发不安。
下车时,附近一栋房子有没有。
林准易不敢开口问,跟在繁先生身后,来到一座墓地旁。
墓地的样式很新,也很干净,上面没有照片,只有一个名字好生卒年。
林准易很快就看清了上面的名字,只觉得脑子“嗡”的一声,彻底呆住了。
“这件事我不想告诉我爸爸,于是骗他说她自己出去旅行了。”繁先生说:“没想到你一直纠缠,那就让你亲眼看看吧。你对她提议这件事的第二天,她就吃了安眠药。”
林准易几乎没有听到他的声音。
这太突然了,虽然她已经失踪了这么久,但他始终没有往这个方向上去想,他觉得她只是表达她对于私奔计划的不满,那只要她肯出现,他绝对可以依她。
他站不住了,扶着墓碑想蹲,腿却一软,跪了下来。
繁先生在旁边冷眼看着,说:“她走前说不希望你背叛组织,不过既然事情已经这样,那如果你想金盆洗手,我也可以依你,就当是还你爸爸的情。”
林准易依然没有听清他的话,整颗脑袋昏昏沉沉。等他清醒过来,身边繁先生以及其他随从都已经不在了,但地上搁着一封信。
他拿起那封信,打开信封,抽出信纸,那上散发着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
他先是做了一个展开的动作,却突然感觉自己的心跳在疯狂地加速。他害怕得不行,连忙将它重新塞回了信封里。
大概是遗书吧?他想。
林准易记不清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接下来他做什么都没心思,整天待在家里。
也并没有人来找他,整个世界仿佛在一瞬间全都当他不存在了。
他总觉得家里乱,即便它事实上已经一尘不染,但他还是不停地整理,不停地打扫,只有这样能让他的心灵稍微平静一些。
他找出自己那个刻着“白痴”的戒指,戴了几天,又在网上看到有人说尾戒在异性恋中寓意并不吉利,他又摘了下去。
他还翻出那些被他珍藏在柜子里的小物件,每次他送她礼物时,她都会回礼。作为她唯一的朋友,他的礼物理所当然是她亲自挑的。虽然她这么讨厌他,可她还是每次都去挑了,他总觉得,她最初对他的讨厌,其实并不是真的讨厌,她只是讨厌他所代表的那种生活罢了。
当然,后来她真的讨厌他了,但林准易有强迫她送礼,不过中间还是有了很多断链。
他找出这些东西,将它们一件件地擦干净,整理好。她送他的大都是当时时兴最新的电子产品,但现在看来已经完全过时。看到这些他就体会到了一丝开心,能够想起小学时候总被她吵吵闹闹的那些日子。
其实送过他毛毛虫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十分喜欢他,十分依赖他,总是主动来找他玩。但那时他觉得自己是个大男生,才不要跟她那种爱哭爱叫的小女孩一起玩,他对妈妈抗议过,抗议无效后便尽量不去搭理她,后来她也就慢慢地不再主动找他了。
在她读小学时,他故意算计她,搞得没有人愿意跟她做朋友,因为他怕她一有朋友就立刻踢开他。可他忘了自己也曾那样对待过她,当她那么小,没有父母,没有去过幼儿园,身边只有他一个同龄人。
一想起这些,他就觉得难过得快要窒息,那时她肯定很孤独吧,人一走了,所有的回忆就都变得清晰。哪怕是这样一个小的细节,也令他为再无机会补偿而痛苦。
这样的痛苦如同突然得了一场来势汹汹的大病,但与别人不同,林准易觉得自己的这一场是绝症。
那天,林准易去了自己父母的墓地,弟弟毕竟还没有下落,或许他还活着,即便机会非常渺茫,但还没有立碑。林准易扫了墓,那天他感觉自己的状态是这几个月以来最好的一次。
想说得话其实不少,但想想不久后就能当面说了,他便什么都没说。
林准易没有再去墓地,而是回到父母的房子里,因为母亲长期失眠,家里常备着许多安眠药。
他很快就找到了它们,拿着它们回了自己的住处。在那不算长的路程里,他不住地考虑自己是否要这样,但无论从哪个方向考虑,都觉得自己活着实在是没什么乐趣。
药效不会立刻开始发作,他洗了个热水澡,刮掉了这些日子疏于打理的胡须,甚至洒了一点香水,他换上最喜欢的西装,到床上躺好。
自从搬来这里后,他便在天花板上贴满了夜里会发光的小星星,这几年,几乎每晚都枕着这些星光入睡。他一直认为男人应该粗粝一些,所以他是一个羞于制造浪漫的人,所以每当她进到这个房间时,他都紧张着,害怕被她发现,但当她真的没有发现时,他又不免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