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远处的木靶子上立即腾起了一阵白烟,而枪管里面冒出的黑烟,也同时袅袅升起。
虽然早有准备,可黑、火药点燃之后的声响还是太大,朱大光忍不住用手揉了揉耳朵。彭青对自己的枪法很有信心,打完一枪之后,清理一下火药槽和枪管,便收好了步枪。这时候,早有士卒把靶子拿了过来。
朱大光和王韶一看,登时惊讶得合不拢嘴。一指厚的木板上面,一颗变形了的铅弹,深深地嵌在了里面。如果是命中了穿着甲胄的人,恐怕也抵挡不住这一枪的威力。
彭青笑道:“这杠枪,能在五百步内破甲,但我的射击精度就只能去到四百步远,再远的话就不知道子弹飞去哪了。超过了五百步,那穿透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不是命中要害,对穿着甲胄的人0几乎没什么伤害。”
其实,这也是陆承启为什么大力发展炼钢术的缘故。没有了坚硬而有韧性枪管和拉出来的膛线,根本不能将火药的威力发挥出来。如果用熟铁制作枪管,恐怕十枪过后,膛线就要被磨平了,几乎没什么用。就算是用了钢,这等低质钢,也仅仅够这写洪祥式步枪发射五百发左右。一场大战过后,恐怕很多步枪都需要回炉重做枪管,毕竟不是高强度的钢铁。
朱大光感叹道:“若是给我一万支这样的步枪,我能横扫整个契丹!”王韶不似朱大光这般口直心快,却很认同这句话。但他是知道步枪制作的不易,恐怕短时间内无法大量供应得上。
王韶摇了摇头,说道:“难啊,难啊!朱将军,天快亮了,我们还是回城再说吧,敌军尚有两万骑兵不知去向,若此刻冲杀出来,我军已是疲惫之师,恐怕不敌。”此刻禁军已经集合完毕,可以开拔了。
朱大光点了点头,说道:“回城!”
边军和禁军们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艳羡地看着彭青手中的步枪。从他们渴望的眼神中,看得出他们对步枪的喜爱。没办法,哪一个军人不爱威力大的武器?
边军压着那些契丹俘虏,一个个趾高气扬地牵着马,先前走着。偶尔一些俘虏不听话,这些粗鲁的边军可没有禁军那般军纪,立即就是一脚过去,把那契丹俘虏踹倒在地。一边还骂骂咧咧:“你们这些契丹狗,也算害得爷爷惨了,好几日都没睡过好觉!合该你们今日倒霉,碰到了你家爷爷,叫你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做打仗!不然你们都不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你家爷爷有多厉害!”
如此俏皮的话,直叫禁军们笑得打跌。好在禁军军纪甚严,倒也没有乱来阵形。
五里地不过几刻钟时间,便走到了。而这时候,幽州州牧刘源昌,已经穿好官服,列队欢迎这些打了胜仗的勇士凯旋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