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任禾和周老说这事的时候,周老也不开口答应,就问任禾什么时候能把追风筝的人给他,任禾脸都绿了!
这是头老狐狸啊,真会找机会,这种时候给任禾来这么一下子真是恰到好处,任禾也考虑对方做公益心切,所以当即表示,10天之后一定拿出来,周老这才心满意足的答应了任禾的要求,并且劝告他不要不务正业了,写书才是正经事。
任禾简直不想理他,追风筝的人这本书总字数22万字,10天的时间也就意味这任禾每天都要花在抄书上面3个小时左右,每小时7000多字,对于完全不过脑的抄袭还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毕竟任禾思路顺畅的时候写原创的神书都能达到每小时5000字了,直接照书抄速度更快这是必然的事情。
神书自从月票进入前十之后就再也没有爆发过,每天都是稳定三更总计6000字,现在都有狍三更的外号了……他写神书的笔名叫做傻狍子。
话说后来他才想到一件事,前世里名叫鹿晗的小鲜肉外号也叫傻狍子?这倒是他没有注意到的事情,也是获得超强记忆后才想起来的。
得了,既然找人家帮忙,那就多花点时间把追风筝的人给搞出来吧,早点搞出来也就越早有资金流入青禾基金做好人好事。
任禾走在后海的街上,摘掉鸭舌帽以后依旧没人能够认出他来。后海夜晚的小路上熙熙攘攘,男男女女在这五光十色的世界里挥霍着自己的荷尔蒙,疲惫的人们来到这里寻找被生活折磨之后的片刻放纵,而任禾则开始享受这突如其来没有防备的孤独感。
重活平行世界之后任禾甚至都没有什么朋友,许诺算一个,皇甫逐日算一个,夏雨婷算半个,段小楼算一个。
他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没有什么好感慨,但这孤独感突然袭来竟然让他也有些萧索,大概是今后的生活里,杨夕所占的比例会慢慢减少吧。
只是生活的比例,不是感情。
这就像是有人把他生活的拼图给抽走了几块,那里就变得空落落了。
任禾走到远处自己停车的地方,开门,准备上车,他觉得自己这时候应该独自去吃一顿夜宵,然后回酒店好好睡一觉。
睡觉之前还可以看看电视,寻觅一下有没有什么好看的节目,然后靠在枕头上等着自己困意来袭,自然睡去。
人总要学会孤独,不是吗?任禾自嘲的笑了笑,都是自己的选择矫情个什么劲呢。
然而这时候他身后忽然传来急剧的脚步声,正有一个人轻盈的向他跑来,任禾一开始没有留意,但是慢慢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因为那脚步声是如此的熟悉。
他豁然转身,只见那个熟悉的身影猛的停在了他的面前,任禾愣住了:“你咋不听话呢,不是说了让你老老实实在那唱完《遇见》的吗?”
“忽然饿了,想带你去撸串呢!”杨夕笑意盈盈的说道,此时的杨夕在霓虹灯下显得一尘不染,黑色的头发从脑后垂到腰间,随着杨夕的呼吸而微微颤动,脚上的小白鞋显的尤其可爱。
太干净了,干净的让人心疼。
任禾忽然笑了,什么狗屁孤独感,他只想过自己要送对方完成梦想,只觉得能够帮助对方完成梦想就能满足自己作为穿越者的那种貌似无所不能的虚荣心和成就感,但是他从来没问过杨夕到底会如何选择。他向来都是自问自己可以为杨夕做什么,却从来没有去想过杨夕愿意为自己做什么,因为他明白爱不是索取。
然而似乎这一刻他想要的那份轰轰烈烈的爱情得到了某种不期而遇的证明,他期待过、却没有刻意去验证过杨夕到底有多么重视两人的关系,但现在已经不再需要答案了,答案就在眼前。
就好像当初杨夕从来不问任禾能为自己做什么,对方却在最危险的时候出现在自己身边一样,那是最快乐的时刻。
杨夕俏皮的笑道:“歌什么时候都能唱,留下一首吊吊他们的胃口也不错啊,我饿了我们快去吃夜宵吧!”
……
我喘口气,等会儿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