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饭了,快来吃晚饭!”
忽然,一个登州营兵士敲着铜锣放声大喊。
那老者看了那边一眼,却默默的拿起铁锤,咬牙敲了下去,这周围的百姓少有几个去吃饭,都是继续干活,而且劲头比原来更足。
那边放饭地方的百姓纳闷,过来一问,可了不得!
居然是王争王将军亲自来干活,他们以往都是各地的流民难民,一方镇守大将和普通百姓一起干这又脏又费力的活计还是头一次遇见。
都说王争王将军与众不同,登州营军纪严明,从无扰民,登州府乃是乱世桃源。
不少百姓原来还不太信,才来了一日不到,便已经深信不疑,大为庆幸自己来对了地方。
听到的人几乎都是放下手中粥食,悄悄赶回去干活,慢慢粥棚旁边都没了几个人,大家都在卖力的干活。
......
敲碎了一块大石,王争吆喝着城头的兵士拉上去砌好。
兵士们这次都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王争就在下面,可容不得丝毫马虎大意。
“好!”
今日这建了十几天的北城总算是差不多完成,百姓和兵士们纷纷欢呼起来,王争擦了擦额头的汗,看着高高耸立的城楼也是微笑,这种感觉太好了。
“将军。”
一名登州营战兵小跑着过来耳语几句,王争听后眼神亮了起来,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家伙怎么会闹到一起。
据方才战兵所说,红娘子和那洋人杰姆在西门那边打了起来,怕事情闹大这才来通禀。
这事说起来好笑,杰姆见到红娘子搬运青石当下就是嘲笑起来,还特意秀了秀自己全是黑毛的腹肌,说这是男人干的活,女人不该插手。
红娘子是何人,那可是王争都管不住的主,当下便火冒三丈,拉着那洋人说要比试比试。
比试就比试,谁怕谁?
这两人谁也不让着谁,趁着放饭的功夫居然在西门那边拉开架势准备来上一场,等王争带人赶到的时候,周围已经围满了喝彩的军民百姓。
这事情倒也稀奇,红娘子用的是正经汉家功夫,那洋人比董有银都高,看起来笨重的很,怎么想都可能赢了红娘子。
“啪!”
王争带人来到,早早就有兵士清开了道路,刚站到前面便听到这样一声,抬眼看过去,果然见到一身鲜红劲装的红娘子拿着长鞭挥舞。
杰姆没有兵器,只是拿着锄头,但看样子却对红娘子十分不屑,鞭子哪里能当武器使用,在他看来倒不如手里的锄头保险。
这红毛夷人高马大,红娘子知道不可硬取,只是转着圈寻找破绽。
杰姆不耐烦起来,吼着将手里锄头挥出去。
“看鞭!”
红娘子等的就是这种机会,一个翻身轻松躲过,回身便是一个鸿雁展翅,手里的长鞭带着劲风送出去。
杰姆抬起锄头招架,红娘子嘴角一翘,上当了!
红娘子轻盈的来回摆动,马鞭牢牢拴在锄头上,姣喝一声:
“给我过来!”
杰姆起初想挣脱马鞭,但越是用力那马鞭便缠绕的越紧,最后他正准备认输,却忽然想起什么,促狭的笑了起来。
众人只见那洋人双手握住锄头两边,扎着泰山步,不断用劲。
红娘子顿时发现有些不对劲,踏着长靴的小脚要用劲定住身形,但她毕竟是个女人,杰姆的力道即使是一般的男人都未必能较的过。
红娘子不愿放弃马鞭,憋得俏脸通红,也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离那丑陋的红毛子越来越近。
杰姆倒是红光满面,越拉越起劲。
就在这时,王争出列说道:
“行了,就到这吧!高千总,用登州营的虎枪与杰姆比试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