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晓依旧没好脸色,她一把夺过骨笛,找了找位置,凑在嘴边竖着吹了起来。
悠扬而古雅的乐曲在林间回荡,如泣如诉,云晓的十根手指如葱兰,在笛孔间跳动不止。
黄子韬听得如醉如痴,又颇为震撼,想不到,这个时代居然就有这么优美的乐曲了。不过随即又了然,既然能创造出这么复杂的乐器,就自然会有与之相对应的乐曲,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通过观察,黄子韬很快就发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这根笛子在第六和第七孔之间还有个小孔,他以前一直以为是损伤,现在发现,这个孔自有妙用。
“你怎么不去找个伴?”云晓放下笛子问。
黄子韬叹了口气,“我这么没用,人家恐怕宁愿做野人也不会愿意跟我的。”
这里说的野人,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野人,雎鸠鸟鸣叫的这段时间里,在本部落找不到伴侣的男女,可以去野外游荡一段时间,如果碰见其他部落合适的,也可以结合,这也是一种遗传交换。
听见这话,云晓沉默了,黄子韬其实说的是对的,她们女人在一起干活聊天的时候,的确有人说过这样的话——宁愿去别的部落找,也不会跟黄子韬。这也可以理解,一个连养活自己都困难的男人,又有什么资格找伴侣?
“你又为什么不找?”黄子韬问出了同样的问题,和他不同,云晓是子归部落里的明珠,没有小伙子不喜欢她的。
听见这问题,云晓憨憨一笑,“是你说的啊,我还小,女人应该过了二十岁再找伴侣。”
黄子韬被呛住了,刚来部落的时候,什么都不懂的他的确跟云晓说着这样的话,没想到现在被用来反驳自己。
接下来,是一段难言的沉默。
茅河边仪式进入了尾声,男人们被一个接一个叫过去,戴上了茅草头环,等回到部落禀报给子归酋长后,他们就将住在一个巢里。
部落里男人太少了,这些单身男子全都找到了伴,只是少了一个人,石牙不见了……
雎鸠鸟鸣叫在春夏之交,不但代表繁殖季,同时也预示着雨季来临。仪式刚结束,温暖的毛毛细雨如期而至,为大森林带来生机。
云晓想到了什么,跳下来慌慌张张向回跑,“哎呀,我的麻还晾在外面,赶紧回去收。”
目送花瓣一般的小姑娘离去,黄子韬抬头感受了下雨丝,心情放松了下来,春雨来了,万物蓬勃,自己接下来一段时间的日子应该不会难熬。
这一场雨下来,野菜会抽芽,竹笋会破土,各种菌类全都探出了头,食物会非常丰富。动物们选择在这个时节繁殖后代,自然是有道理的,一年当中,现在是最好的时光。
吊巢边,九色一刻不停吃草,都啃秃一大块地皮了。它似乎不敢远离黄子韬,就在这一片吃,每吃一会就回头看他一眼,仿佛生怕他会突然消失。
黄子韬看得得趣,嘴角不由勾了起来,小家伙太可爱了。
忽然,他发现了什么,眼睛渐渐直了;只见被九色啃秃的地方,露出的泥土颜色灰白,呈均匀的颗粒状。
“这是……原生黏土!”黄子韬好像发现了宝,连忙跳下来扑在地上,用手捻起了地上的泥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