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上午,马广信带着父母去万达广场逛了逛,在商场里给他们买了两件衣服。
衣服单价以千计,在爸妈看来,买这么贵的衣服无异于糟践钱。
他们穿戴的,都是赶集时买的杂牌地摊货,几十块钱一件,哪买过这般贵的衣服。
别说买了,就连见也只在电视剧里见过。
一件衣服而已,他们觉得根本不值这个价格。
所以,他们坚决不让买。
父母的这种观念,马广信也曾有过。不过,随着成长,日益见多识广,渐渐也就不大惊小怪了。
记得刚上大学时,班上有同学穿阿迪、耐克的鞋子。一问价格,马广信不由得瞠目结舌,一双鞋居然四五百块钱。
那个时候的马广信穿的鞋还都是从集上买的五十块以内的鞋,不吃惊才怪呢。
后来毕业参加工作后,马广信通常穿一百多一双的一般牌子的鞋子,有时也会买双二百多的。
虽然见到有人穿名牌已习以为常,但当看到街上学生模样的男女生脚穿阿迪、耐克这类大牌鞋时,马广信心中忍不住充满不惑,学生有必要穿名牌鞋吗?买这么贵的鞋花的钱从哪来?
大牌的东西是真贵!
但贵是贵,“一分价钱一分货”的说法自有其道理,要不然这些高档店铺怎会“活”得好好的!
存在,即合理。
贵不怕,只要货真价实。
马广信清楚,只要买下来,爸妈他们不接受也得接受。
有一点马广信是左右不了的,那就是即使爸妈收下了衣服,他们平时也会舍不得穿,而是收藏进衣柜里,这辈子都不见得能穿上两回。
周六,马广信告诉张颖明天回老家。张颖想了下,让马广信先回去,自己晚两天去找他。
周日,马广信跟随父母回村。
回村后,马广信把看店的钱先给了胖大娘一百块。
这么轻松钱就到手了,胖大娘乐得合不拢嘴。
周一上午,老狼打电话来,当听闻马广信已然不在齐州,他既觉得突然又有些惊讶,怎么这么快就走了,还一声不响的?
马广信也没跟老狼多言,知道他打电话是为江依燕写歌一事,便说这就发到邮箱。
老狼问马广信要地址,说是到时把合同寄给他。
马广信不想让人知道自己老家这块清净地,便说到时再说吧,可能过两天就回去了。
把歌给老狼发过去后,马广信又给马欣悦和李桐两人分别发了一首,并发短信知会了一声。
短信发出十几秒后,李桐开玩笑回复道:OK,等我火了请你吃火锅。
又过了差不多一分钟,马欣悦也回了一条过来:收到,谢谢马老师。
对于穿越带来的现成歌曲和小说,除了当成赚钱的工具,其他方面马广信不怎么在乎,所以对待起来也显得随便些。要不然,马广信绝不会如此轻易地交出歌曲。
上网看了下小说的各项数据,势头不错,两部入V小说的均订明显有所增涨。
有订阅就有钱进账,但马广信不满足,因为这个时期的网文圈,付费阅读还处于起步阶段。
再加上读者订阅的钱,作者须与网站五五分账。
所以,靠订阅到手的钱远远不够马广信用。
大钱还是得靠版权收入。
马广信清楚,自己弄的两个账号完全属于新人号,没有名气的作者的作品是卖不出好价钱的。
但马广信还是想试试,反正到时候无论价格高低都得经自己同意才能贩卖。
所以,马广信跟两个编辑提了提版权的事。
虽然网站单有版权部门负责作品版权的推荐和交易,但责编重视的话,便会多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