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杜飞白此人和她所预想的中年老翁形象不符,因为人家现在才二十七岁,比她亲亲夫君大不了几岁。
和他年龄相符的,是此人狂放不羁的性格,和让人艳羡的才情。
十四岁高中状元,然后三年内爬到了四品,身兼好几个职位,可谓盛宠。
因为喜欢深入基层去和百姓打成一片,所以难免被某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所不喜,经常有阶级隔阂,不带他一起玩。
不玩就不玩吧,这人还喜欢搞事情。明明本职工作和御史离着十万八千里,可怼起人来,比御史都狠。
加上他口齿伶俐,又自带道德大义的光环,所以每次在朝会上舌战众皇亲勋贵,都能把人给气死,然后成功把朝会变成菜市场。
要是仅仅这样,那皇帝陛下早把他掉去地方,眼不见为净了。可偏偏他的能力不俗,丢出去又可惜。
就这么磨蹭了几年,终于,杜飞白大人因为某个年过八旬的王爷人老心不老,威逼利诱一位卖艺不卖身的名家给自己当小妾时,喝多了的杜大人,在青楼引经据典,把王爷活活气死了。
一个王爷死了,对陛下来说其实是好事,可其他勋贵不乐意了,联起手来天天找陛下哭诉,要求严惩。
陛下含糊其辞想保下杜大人,可偏偏杜飞白是个硬骨头,竟然直接请调要来滇州当刺史,还说明了要是陛下不同意,他就申请降职过来,或者辞官也要过来。
要知道,在他之前,滇州这块地儿,那就是贬官的去处,来这儿的官员大多活不过五年,挺不到大赦的人,都挂了。
也就是说,在他之前,滇州是没有刺史的,只有当地的头人来当地方官,压根儿没外人介入。
作为第一个成功打入滇州,一待就是六年,还和山民们混到一起到处乱跑,没病没死,身体好像还健壮了的杜飞白大人,无论从什么角度去看,好像都能称为奇人了。
瓜子皮嗑了一地,江浅夏听完故事,摊手道:“所以说了这么多,杜飞白大人到底在哪儿?”
“讲道理,他这种随处乱跑的刺史我还是头一次听说,要是找不到他,我们的事儿还办不成了?开玩笑,无涯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现在一刻钟花的钱都是以贯为单位的,哪儿有工夫等他?”
翻个白眼,江浅夏不耐烦的拍拍手,随意道:“反正看杜大人的品行,也不像是个贪官污吏,那咱们就先做着咱们的,然后放出消息寻找杜大人下落,等他自己出现的时候再说吧!”
事情好像就这么不咸不淡的揭过了,可没想到消息放出去的第二天,江浅夏例行去工地监工,准备瞅一眼就去实地考察第一个万宝阁滇州分店的店址时,被人拦下了。
此人黑瘦黑瘦的,但肌肉线条相当漂亮。一双眼睛有些不自然的眯着,江浅夏一看就知道,他估计是个近视眼……
麻衣布鞋,手上还拿着糊水泥的平铲子,把她拦下后神色坦然的搓搓手上的泥,极其诡异的行了个书生拱手礼。
“在下滇州刺史杜飞白,久闻常瑞贵女大名,也见了许多面了,今日才来打招呼,你见谅。”
说完,杜大人自然的接过伙计们挨个发的工钱,仔细的把那几枚铜板放入怀中,轻拍两下,得意的冲傻眼的江浅夏眨眨眼睛。
“杜某从未见贵女吃过工地上的饭食,别看这环境看似粗鄙,但饭食却是难得的美味,贵女切不可错过!”“来来来,今日杜某就请贵女品尝一番,好尽地主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