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茂再一次张弓搭箭。连续射出二十来支箭,手掌上的茧已经无法阻止那股火辣的痛感钻到皮肉里,他吹了吹右边手掌和指缝间的红痕。
不经意间,粗制的木弓和未经打磨的木箭上的细刺扎得两手都是。沈茂随意地将手在身上蹭了蹭,将浮于皮肤表面的木刺蹭掉,有些断了一半扎在皮肉里,他也顾不得,反手再抽出一支箭,卯足了劲向着斜上方射出。
这个时候,他心中有股莫名酣畅的快意。
火铳再厉害,这样的时候也派不上用场不是?能打前面自己人的屁股呢?还是能对着天空打鸟呢?
不像自己手中的弓箭,能够越过前排弟兄的头顶,在空中划过一道完美的弧线,然后狠狠扎进对面敌人的心脏!
火铳了不起?哼,有什么了不起!
再射出几箭之后,沈茂反手摸了个空——箭支告罄。同时,一股莫名的冲击力从前方传来。
沈茂极自然地横起手臂,挡在前方弟兄的背上,与此同时,自己的脊背上也传来一股沉稳的推力——是后头的人做了同样的动作。
前军撞上了!
沈茂正要扔下弓,拔出腰间的刀时,听得“啾”地一声,见左边的人捂着咽喉软软跪下,口中“嗬嗬”作响,试图抬起手拔出那支插在喉间的箭,但是并没有成功。
“郑大秋!”沈茂红着双目低低一吼,忘记了这个人曾在试验火铳那一日给过自己难堪。
眼见倒地的郑大秋将被军阵无情碾过,沈茂飞快地弯下腰,将郑大秋背后箭篓里剩下的五支箭一把抓在手上,然后闪身回到原位。
他替郑大秋将这五支箭恶狠狠地射进了对面军阵中,最后一箭射出时,手中的木弓发出一声脆响,从中折断,沈茂右手传来一阵剧痛,低头一看,见手掌的指缝间的红痕已然变成了割裂的伤口,大粒的血珠滴答往下掉。
沈茂冷哼一声,扔下弓,抽出了腰间的刀。这是一柄只有小臂长的短刀,刀柄用红色的丝线密密地绑了,还结了个穗儿,是家姐沈薇出嫁之前亲手替他编的。沈茂重重握住刀柄,虽说疼痛扎心,血倒是止住了。
四下里异常地安静,每个人都抿住唇,一步一步重重向前压,等待前线崩溃——己方或者敌方。
战争是惨烈的。但事实上一场仗打下来,如果不是歼灭战或者是大溃败,绝大部分人根本连敌人的模样都见不着,除非背水一战,否则只要对敌的阵线崩溃,胜负一分,败方即刻就会开始撤退。
譬如这个时候,如果己方前线的盾兵崩溃了,主帅定会下令撤退,这种情况下,像沈茂这样的射手,也就是向着半空射了许多箭,和平日训练并没有太大区别。
在战争中,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太渺小。再厉害的人,也不可能以一己之力改变战局。沈茂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纵然对战友郑大秋的死感到愤怒至极,但他也没有生过冲上去以一敌万的念头,而是沉默地跟随着大部队,进,或退。
突然,压缩在军阵之上,稠密而浓重的气压蓦然一松!
众人眼角余光瞥见前军中红色旗帜迎风竖起!
敌阵破了!
人潮开始涌动,初时,只是由稳重的小踏步变成了大步,很快,前排的人开始奔跑冲刺,后排暂时只能小跑,但每个人已经跃跃欲试,蓄足了力气等待自己前头的人加速。
追击穷寇,痛打落水狗这样的事情,没有人不爱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