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熊猫去接人了别人看不见,认不出?
看不见,自然认不出,第四十八章“小女孩嘉嘉在前面蹦蹦跳跳,嘴里哼着歌,还不时时催促顾苍,而顾苍则磨磨蹭蹭地跟在后面,偶然间遇到人了,还要注意躲藏,心里叫苦不迭。”遇见人了,他会躲藏。
至于后面被孟晗驮着,为何也没认出来:一,行人少,也不会刻意去看这俩小孩。二,顾苍带着草帽,头被遮住,扒着后车座也不可能太大的动弹,从背后看,只是两块黑线夹一块白线,还不动,除非盯半天,我真心不觉得哪位随便扫一眼就能认出是熊猫,诸位觉得是,是因为咱们是上帝视角,知道那是熊猫,所以才奇怪为什么行人认不出来?果然是作者把人写脑残了吧。——当然,这个解释依旧不满意,那就是我把人写蠢了,为什么这样呢,因为我自身就蠢,模仿不出来高智商的人。
5.后面怎么带宅味了。
一,我已经提前把它分在了二次元分类,咱们不能跑到西餐厅骂人家中餐少。二,我并没有刻意带宅味,本书整体是轻松娱乐向的,文风轻,这是轻小说的特征,其次,在老人身上我没有带宅味,带宅味的,一是在戴小色这里,二是在孟晗这里,社会是百态的,接触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感觉,我觉得挺正常,之后接触娱乐圈里的,自然也会带上娱乐圈的感觉,接触动物,是动物的感觉——恩,就这样。
6.主角表现成这样,别人感觉不出来?
这又是上帝视角作怪了,因为你知道他是人变成的,所以你在一些判断上,会觉得很轻松很主观就能看出来这货是个人啊!但是,真的在现实里,大家看到一个很聪明的猫,甚至一些猫学主人会玩平板了,大家会觉得这是个人?
可能吧,就算真的会那样,我只能很抱歉,这是小说,它需要戏剧性。作者是人,不是神,不可能模拟出高智商人是怎么思考的。
而且,真的要说,当年回猫也被这么喷过,我以为,大家都习惯了呢,呵呵……
7.主角修仙吗?变异吗?攀科技数吗?
不。不修仙,不变异,不攀科技树,纯日常。
这不是后宫小说,也不是金手指小说,更不是升级打怪小说,它就是一段日常,一个人变成了熊猫,以一只熊猫的视角,搞搞事,看着人与人,人与动物,经历一段奇妙的旅程。
哪怕,它只有二三十年的时间。
最后。
我想恳请大家一件事情,即便我们知道回猫很高,哪怕比天还高,我写的很差,比地还差,请不要互相比较。
这真的是一件糟糕透了的事情。
别人生了个小女孩,我也生了个小女孩,可是过往的行人都会这样说:哎呀,你家孩子好漂亮啊,可惜不如别人家的好看。
还不是一个人这个说,也不是单独某段时间这么说。
而是从开头到现在不是一群人这么说:模仿回猫的吧,不如回猫,不如回猫,不如回猫,不如回猫,不如回猫……我刷新后台刷新书评区,我睁眼闭眼我看到的全是这句话。
我,我真的很难过啊。
这不是回猫,这是国宝,这是我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