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刚是一个挺念旧也念感情的人,或者说他们这样大家子都是如此,来了燕京这么久,因为意外和那边的老朋友们的联系方式弄丢了,后来一直忙于事业,也顾及不上,这一次,女儿要回西南省,趁着这个机会,重新和老朋友们联系上。几十年的感情了,那边还真是放不下。
李洪刚心里还有句话没说,他是真喜欢李家婶子的那个熊孩子,别看那小子小时候皮实得不行,但却是很懂事的一个孩子,做什么都维护着自己的母亲,如此孝顺的一个孩子,就算没有太大的出息,但品性好就足够了,中国人就讲究“百善孝为先”,孝顺,就是最大的出息!
所以,如果有可能的话,李洪刚是真想将自己的闺女嫁到老曾家,以前两个小家伙不是感情好得不行吗,这就是基础啊……当然,这种事李洪刚是决计不会当着女儿面说出口的,他怎么想是一回事,女儿怎么想的又是一回事,时代不同了,父母包办婚姻这种事,做出来只是惹人嫌。
“知道了,爸!这次回去,我就先去NC,先回家里看看。保管把你的老伙计们的联系方式都给要过来!”
李晓玲红着脸没好气的说道。
孙红梅瞪了自家丈夫一眼,责怪道:“一把年纪了,说话也不害臊,闺女的事情用得着你操心吗?我家晓玲天生丽质,人又出息,还怕没有男孩子喜欢啊?走走走,一边去,别瞎操心了!”
孙红梅一边说着,一边往李晓玲的卧室走去:“妈再给你去拾辍拾辍,这一次回西南省要呆大半年呢,东西可都得带齐了……咦,晓玲,这镯子你还戴着呢?”
孙红梅眼睛看向了李晓梅的左手手腕处,脸上故作惊讶状——她当然清楚这个镯子从何而来,又代表着什么,但仍旧还是一副不以为意的神色,说道,“这镯子漂亮是漂亮了,但看着就很老气,诶,还是不要戴了吧?你要是喜欢带点首饰什么的,妈明天就带着你出门去饰品店转转。”
“妈~”
李晓玲跺了跺脚,刚刚消退的红润又爬上了她的脸颊,羞怯的转身跑回了卧室。
看着女儿害羞的跑掉,孙红梅转过头对着自己丈夫笑个不停。
“我说媳妇,你说咱们家闺女,是不是真的对赶驴那小子念念不忘啊?不然怎么每次拿她手上的桌子打趣,她都害羞给不行?……你瞧,咱们都搬来燕京好几年了,也没见晓玲对带来的其它旧物事上心过,唯独这个镯子……嘿,说不定咱们的晓玲就是被李家婶子这个‘传家宝’给收买了。”
孙红梅白了丈夫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现在才发现啊?真不知道你这猪脑袋是怎么长的……咱们闺女长得这样标致,追她的人都快从这里排到五一广场了,可你什么时候见过晓玲和其他男孩子有走近过?……要是说心里没人,我打死都不信!……我跟你说,晓玲保管是喜欢李家婶婶家的那个小兔崽子呢,这事啊,我看八九不离十了,他们两个,打小就亲近……”
李洪刚兴奋的搓了搓手:“这敢情好,敢情好啊,赶驴那小子,我打消就喜欢,也是咱们从小看着长大的,放心……”
孙红梅乐了,又是一记白眼抛过去:“赶驴那孩子,我瞧着也不错,从小就孝顺他妈……不过,我说老李,你这样急不可耐的样子是怎么个意思?是我家女儿长的差了,还是担心她嫁不出去?我怕你是皮痒了吧……”
李洪刚:“……”
女人啊,你还有一个名字,叫做不可理喻!
……
卧室里,李晓玲呆呆的坐在床上,双手情不自禁的轻抚着腕上的翠绿镯子。
在崭新的人生开始之前,体验一段与众不同的历练,是她的心愿没错。
但有一点,她没有告诉父母。
她就是想回到西南省。
否则,这么多的实习地点,为什么偏偏她就要选择穷乡僻壤的阿坝州?
就因为,那里,距离NC最近!
她想要回到老家,回到那个小弄堂,回到熟悉的那个人身边去。
“不知道那个小家伙,现在怎么样了,他是不是已经开始工作了,他是不是交了女朋友了,是不是……是不是忘了我这个大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