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夏娜几人已经被妮可带到了旁边的小厅里,中央的餐桌上,已经摆满了美味佳肴。
路元痛苦的捂住了眼睛,她不该吃晚饭的,哪怕晚饭是旅馆免费提供的,她也不该吃那么多啊。
“听朗说过,你们华夏人的友情都是在餐桌上建立起来的,来吧来吧,让我们把酒言欢——对了,你们要喝那个白酒吗,因为我实在喝不来,朋友送我的那箱叫什么台的酒还在仓库里放着。”不等夏娜几人回答,妮可就自作主张的说,“还是把酒拿来吧,朗说过,你们华夏人很有趣的,越是想要什么东西,就越是爱推辞。”
夏娜怒视朗牧,你丫的究竟是怎么教这妹子的?
朗牧冲夏娜一摊手,他已经很尽力了啊,没见妮可对华夏的很多习俗都了然于胸吗?哦,他忘了告诉她,华夏人不喜欢被别人说中自己的心事的。
从夏娜等人下车,到坐在餐桌前吃这顿已经半夜十二点的夜宵,总共间隔时间不到五分钟。
“妮可小姐,我先自我介绍一下。”夏娜终于从一连串的刺激中找回了自己,放下手中的筷子,开口道,“我叫夏娜,是朗牧的好朋友,前段日子我通过某些渠道发现他的状况很不对劲,又联系不到他,所以才从国内赶来寻找他。他们两位是我的朋友,莫染和路元,是陪我一起来找朗牧的。”
妮可不说话,只是笑眯眯的点头。
“我也没想到才刚到这里就遇上了朗牧,更没想到他会成为您的……嗯,后裔。”夏娜有些纠结的看了眼朗牧,这混蛋泡妞泡的连自己那点儿血都送上了,有的男人为了妞*******,这混蛋最后可别给她搞个血尽人亡。
“这是天意,是命运让我们在一起。”妮可双手紧握放在胸前,脸上浮现出了诡异的幸福微笑,“感谢天,感谢地,感谢命运,让我们相遇……”
朗牧不动声色的提醒道:“妮可,那些狗血小说和电视剧,娜娜比你看得更多,我想不到华夏究竟还有什么书是她没看过的。”
闻言,妮可顿时恢复了正常,耸耸肩道:“好吧,那我就不在木工师傅面前摆弄斧头了。”
这成语用的溜啊,不用问也知道是跟谁学的。不过,让夏娜好奇的是妮可和老狼究竟是怎么发展出这段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的,老狼才来阿穷汉半个月吧,难道半个月的时间就足够他们山可崩地可裂肩并着肩手牵着手了吗?
“我很好奇,妮可小姐你……唔,恕我直言,我想问问妮可小姐究竟看上了朗牧哪一点。说实话,您艳光四射,身家万贯——就是说,您很漂亮,而且很有钱,似乎有很多男人可供您挑选。”夏娜真是很不放心啊,万一妮可这会儿跟老狼如胶似漆,但过段时间又腻了呢?如果妮可真是打算玩弄老狼的感情,她就算是拼着惹一屁股麻烦,也要给老狼出这个气。
反正……莫染说了,这女人不是他的对手。
妮可啜了一口酒,优雅的仿佛一只天鹅,沉吟了片刻,她才绽开笑容道:“我明白,你是在担心我对朗的感情是否真诚。”
“所以呢?”夏娜歪着头看着妮可。酒可真香啊,混蛋,为毛她只能大口吃肉不能大口喝酒!
“所以,这个问题是不需要回答的。”妮可笑吟吟的说,“有很多男人可供我选择,但那些供我选择的男人当中,可以毫不犹豫为我付出生命的并不多。而在这些肯为我付出生命的男人中,讨我喜欢的更不多,这些讨我喜欢的能为我付出生命的男人中,真正用行动践行他们诺言的只有朗。”
所以说,老狼这家伙之前是真的遇上危险了?
夏娜怒视朗牧:“你丫一路上都没说过你什么时候为妮可小姐付出过生命。”
朗牧避开夏娜的视线干笑,见妮可也眼带笑意的看向自己,他只能老实的回答:“凑巧,凑巧……”
在各种翻脸的威胁下,夏娜终于逼问出了想要的答案。
早在朗牧刚到阿穷汉的时候,恰遇上正在逛街的妮可,一队反动武装分子突然袭击了街区,而陪在妮可身边的男人竟然就那么跑了。他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当时就冲上前去,用身体掩护妮可逃向安全区域。为此,他付出了五颗子弹的代价。
“不要以为我是用美色迷惑他从而给了他初拥,当时的情况已经没有时间考虑那些了,他需要考虑的是要么死,要么接受初拥获得生命力。”妮可看着朗牧,幽蓝色的眼眸里盛满了与外表不符的柔情。
“所以,是他当时的勇敢和坚强令你倾心?”夏娜简直不敢相信,原来英雄救美这种狗血故事,在哪里都不会过时啊。怪不得老狼不好意思说呢,这事儿不禁狗血,而且还蠢——妮可可是伯爵级的血族,区区一队武装分子对于她来说,根本就是毛毛雨。
谁知妮可摇头,笑眯眯的说:“想要征服一个血族的心,首先,要征服她的胃。”
所以,你最终爱上他的原因,是因为他做了一手好菜?夏娜吞了口口水,勉强将那句“你应该嫁个厨子”的吐槽给咽了下去。
朗牧嘿嘿一笑:“妮可她体质特殊,对生血过敏。”
“额?”血族对血过敏,那还吃个毛线啊。
“你也尝过吧,我炒的羊血豆腐,干煸鸭血都不错。”朗牧相当得意的一挑眉。
看他那样儿,夏娜简直想把自己面前这盘烤乳猪掀他一脸。
妮可夹了一筷子鸭血吃下去,然后对夏娜一摊手道:“遇上一个肯为你做饭的男人,那就嫁了吧。”
夏娜看看自己面前的烤乳猪,再看看妮可面前的鸭血,突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路元左右看看,深吸了口气,戳戳身边的莫染,压低声音问:“你会做饭吗?”
做饭?莫染看看自己的手,煮方便面算吗?